小小香梨如何跨越品牌价值这座大山?

发布时间:2021-12-21 阅读量:70

  近日,“库尔勒香梨”侵权事件继“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之后再次登上热搜,从一个单纯的商标维权演变成一个热门社会话题。

  河南洛阳上百家水果商户因卖香梨使用“库尔勒”字样,被库尔勒香梨协会告侵权,有商户称“22块钱一箱的香梨,罚了6000块钱,卖了30多年水果了,还没听说过水果也侵权。”满屏溢出大写的“冤”字。

  相隔几日,四川成都多家水果店也被状告侵犯商标专用权,赔偿2万元到5万元不等。一家商户在销售过程中使用了含有“库尔勒香梨”字样的包装盒,其字样与上述协会拥有的“库尔勒香梨”证明商标近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与误认,构成商标侵权。

  公众们难免产生疑问——

  这到底是商标维权还是

  假借维权之名行收敛会费之实


  小小的香梨是否真有这么大的价值?


  “纯粹”的商标维权

  随着事件持续发酵,库尔勒香梨协会给出了官方答复,明确表示维权是因为有商户以“库尔勒香梨”名义,将非库尔勒产地的品种进行假冒销售,欺骗消费者。协会不存在收取高额加盟费,也不强制商户入会,正常维权不存在起诉敛财的情况。

  “库尔勒香梨”商标维权不同于此前的“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事件,从三者商标属性来看,“潼关肉夹馍”是地理标志集体商标,“逍遥镇胡辣汤”是普通商标,而“库尔勒香梨”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库尔勒香梨协会作为商标权人,属于合理合法行使商标权,正常实施维权和打假活动。

   库尔勒香梨是一种农产品品牌化发展的产物,其背后隐藏着一条消费者对“库尔勒香梨”品牌感知与品牌忠诚的形成路径,具有价值效应与品牌附加值,其商标是用来证明产地、质量和品质的。被许可使用者应规范性使用商标,做到一箱贴一标、标箱一体化、严禁标箱分离,并使用带有“证明商标”的包装箱,填写经备案的统一质量责任编号。

  “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许可标准层面要满足两个条件——必须是标准的“库尔勒香梨”生产地理标准种植区域内、必须达到“库尔勒香梨”质量标准,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将不能使用该商标。未经权利人同意而使用或标记“库尔勒香梨”会引起消费者混淆误认。

  以我国《商标法》作为考量,如果商家或经销商以“库尔勒香梨”之名售卖来自其他产地的香梨,这种做法既侵犯了商标专用权,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从“库尔勒香梨”事件来看,市场上除了有大量的假冒商标与商标侵权行为外,还会存在品牌建设方面的“搭便车”行为以及“柠檬市场”的形成,对库尔勒香梨的品牌塑造与商业价值都会带来不利影响。


  品牌发展受阻,侵权行为频出

  库尔勒香梨始于唐代,已有1300年历史,期间获奖无数。1924年,库尔勒香梨在法国万国博览会上,在世界1432颗梨子中脱颖而出获得银奖,被誉为“世界梨后”。1957年,库尔勒香梨在全国梨业生产会议上被评为第一名。1985年,库尔勒香梨被评为全国优质水果。1999年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上,库尔勒香梨获得金奖。2019年11月15日,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

  与其说是库尔勒选择了香梨,不如说是香梨选择了库尔勒。

  新疆巴音郭愣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因盛产香梨而闻名,素有“梨乡”之美称。库尔勒香梨凭借皮薄、肉脆、汁多、味甜、酥香、爽口、耐贮藏、营养丰富等特点闻名遐迩。

  只有位于孔雀河流域的核心产区,才能种出这种品质优良的香梨。库尔勒当地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日照时间充足,昼夜温差大,土质疏松、土层深厚、有机质含量较高、水质良好。库尔勒香梨在成熟过程中,所进行的光合作用特别强烈,有助于糖分积聚,因此这里的水果格外香甜,哪怕只是把香梨苗放到离产区50公里以外的地方去种,都种不出这种细嫩多汁、入口即化、清流入心间的香梨。

  地理优势只是一方面,库尔勒香梨在种植生产与销售运输方面还需采用一套标准化生产体系作为基础保证——


  充分发挥当地无病虫害的天然地理优势,用清甜干净无污染的天山雪水浇灌,用羊粪、油渣等做土家肥料;为保证香梨品质,偌大的的梨园,全部采用人手上树采摘,小心翼翼地裹上一层纸袋,再套一层泡沫网,给予多层保护;真正实现采摘、运送一把抓,每一个都是新鲜采摘,精选出一级果和特级果,通过全程冷链运送到全国各地,在转运途中严格遵照温度、水分管控要求,保证香梨的新鲜如初。

  库尔勒香梨在巴州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与重要影响,已成为库尔勒市的一张金名片。


  最近几年,随着库尔勒香梨美誉度的提升,市场上存在大量的假冒行为。库尔勒香梨协会会长盛振明曾公开表示,“市场上90%的库尔勒香梨都是假冒的。”在2016年,市面上冒用库尔勒香梨品牌侵权行为的比例达到98%,并且屡禁不止。

  库尔勒香梨该协会此前曾多次开展维权活动,配合执法机关对全国部分水果批发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并采取司法维权途径,通过发布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公布鉴别方法、引导商户查看授权证书、保存进货凭证等方法,引导商户通过合法、正规渠道进货。自2018年至今涉及商标侵权纠纷案件高达561件,状告了600多家水果店和公司,涉及全国18个省份。

  “以假充真”的侵权与机会主义行为,一方面会造成源产地的库尔勒香梨大量滞销,极大损害库尔勒香梨种植果农的利益,另一方面还会造成消费者需求与消费行为逆转,降低消费对产品的信心指数,容易造成劣币驱逐良币,导致“柠檬市场”效应。让明明具有独特品质、极强地域属性以及品牌溢价基础的库尔勒香梨,无法实现产品价值最大化,严重制约品牌发展。


  破解农产品滞销,品牌建设是源头

  近年来,我国的农产品滞销事件此起彼伏,对农民增收与地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重大挑战。随着我国农产品进口关税持续降低,越来越多的国外农产品涌入我国消费市场,在丰富国内市场并满足消费的同时,也带来全面冲击。进口农产品“高品质、大品牌、标准化”的固有印象,让竞争力相对薄弱的国内农产品相形见绌。

  而新疆作为我国西北部农业大区,地域辽阔,气候独特,农产品资源丰富且品质上乘,有着发展特色农产品的独特优势。新疆梨果无论在种植面积和产量都居于我国前列,但新疆历年单产值基本都低于全国水平,“增产而不增收”一直是困扰新疆农产品发展的难题。如何有效提升新疆农业总体水平、农产品规范化与市场化程度,提高农产品综合经济效益,保证农产品丰产丰收,破解农产品滞销困境?

  首先应从品牌建设这一源头抓起,加强利益相关者的联合协作,在农业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价值连接,实现生产信息与消费信息快速交换,降低市场交易成本。这就是品牌商标的真正作用。

  品牌是市场概念,商标则属于法定概念。品牌化道路是未来农产品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立足当地实际区域特色,发展区域优势产品,通过品牌化发展提升产品知名度与附加值,规范商标使用,净化市场环境,有效解决地区农产品多而不强、低端同质竞争的现状,全面增加农民收入。

  那具体的措施是什么?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最好的办法是共赢。对于同一个地域的农产品而言,形成合力把蛋糕做大比分蛋糕更重要。以商标法作为基础,结合当地政府、协会、法律行政机关的力量,共同塑造库尔勒香梨品牌形象,保护“库尔勒香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开拓培育库尔勒香梨国内外销售市场,维护行业市场竞争有序,推动库尔勒香梨产业快速发展,保护经销商和消费者的利益,以达到提升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的目的。


  更广泛的现实意义

  加强新疆特色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党的十九大指出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党和政府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新疆通过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的竞争力和溢价能力,努力走出“增产不增收”的怪圈,是新疆农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更有助于解决“三农”问题,对于推动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具有深刻意义。

  其次,新疆又是“一带一路”向西开放的桥头堡,通过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并加大出口力度,对新疆及全国的经济发展都影响深远。

  同时,新疆还是多民族聚集地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滞后,经济收入增长缓慢,会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加强新疆特色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实现农产品增收,有利于农民改善生活,具有稳定“长治久安”的深远影响。

  库尔勒香梨作为一方水土生养出来的美食,更是千家万户口口相传的地方名片,商标维权只是商标权利人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与权力,以知识产权为基础,进行公平合理的商标管理和维权,进一步加强品牌建设,才是带动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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