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件锂电池专利无效宣告结案。
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 567986 号无效审查决定,宣告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 201420030319.4 号“锂离子电池”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宁德新能源以珠海冠宇侵害该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将珠海冠宇起诉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并提出了 1.05 亿元的索赔,但此前向法院提出了撤诉。((2023)闽民初4号民事裁定)
代理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件锂电池专利无效宣告结案。
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 567986 号无效审查决定,宣告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拥有的 201420030319.4 号“锂离子电池”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宁德新能源以珠海冠宇侵害该实用新型专利权为由,将珠海冠宇起诉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并提出了 1.05 亿元的索赔,但此前向法院提出了撤诉。((2023)闽民初4号民事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