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晗與福建天誌互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糾紛

發布時間:2025-02-19 閱讀量:426

  該案原、被告雙方均是淘寶商家,通過開發的扭蛋小程序,在店鋪售賣扭蛋商品(一種虛擬盲盒)。天誌互聯認為王子晗抄襲其小程序,侵害其計算機軟件著作權。

  在接受被告王子晗委托後,我司迅速厘清淘寶開發小程序規則,向法院提交大量證據證明被告無接觸原告源代碼的可能性,且原被告雙方源代碼不相同也不實質性相似,並申請法庭對源代碼進行比對。基於我方的證據優勢及技術調查官的專業意見,原告最終撤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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