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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三聚阳光受北京派多格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派多格公司)委托,代理其请求对第20966570号“派多格”商标(下称争议商标)进行无效宣告一案,此案已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结,该争议商标被裁定无效。
派多格宠物(PETDOG)创立于北京,是中国宠物行业中最具规模和影响力的多元化企业。自创建以来,获得“宠物连锁行业最具竞争力品牌”、“连锁经营行业十大诚信品牌”、“中国连锁百强企业”、“中国连锁百强企业”、“ ‘AAAA’级连锁企业”等多个荣誉,2017年被推选为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理事单位。虽然在宠物市场环境中积累了较高知名度,却屡遭多家经营者的恶意抢注,本文所述案件即为其中较为典型的一例。
本案的难点在于争议商标“派多格”其主要注册在第5类“人用药、婴儿奶粉”上,派多格多件商标主要注册在第35类“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以及第31类“宠物食品”等商品上,因而,该争议商标注册类别、注册时间等因素上,都能够避开侵犯派多格公司所拥有的商标权利,这对成功无效掉争议商标构成阻碍。争议商标“派多格”指定使用的“人用药;婴儿奶粉”等商品,跟派多格公司的商标使用的“广告;玻璃纱布;系狗皮带;供展览用动物;教育”等商品/服务不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服务,因此可能会被判定为不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也就不适用于《商标法》的第三十条予以驳回注册。
三聚阳光商标代理团队经过前期缜密的市场调查分析,采用多证据多诉求的组合策略,向商标局提交了无效宣告理由及主要证据。在审理过程中,商标局对我方提出的‘争议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规定’予以支持,认定被申请人在多个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七十余件与他人较高知名度商标相近似的商标的行为,有明显攫取他人商誉的主观意图,会误导公众,并且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竞争秩序,最终裁定争议商标无效。
与上述第20966570号“派多格”商标无效案类似,三聚阳光同时成功代理了第18046943号“派多格PETDOG及图”的商标无效宣告案、第21584900号“派多格”商标无效宣告案。
三聚阳光商标服务团队由拥有丰富商标审判和审查经验的前法官、前商标局审查员以及资深商标代理人和商标律师组成,可为客户提供国内外商标注册、布局、复审、异议、无效、维权诉讼等专业服务。曾服务过的知名客户有红螺食品、派多格、作业盒子、大连万达、淘车网、中国烟草、利勃海尔等。三聚阳光商标代理团队始终严格管控服务质量,并通过全面、到位的商标检索等核心服务,为企业合理规避市场竞争风险、保护核心品牌资产、获取竞争优势提供助力。
分类: 案件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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