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联合代理重庆金山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一件发明专利无效行政纠纷胜利结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2021)京73行初2994号行政判决,驳回原告安翰科技(武汉)股份有限公司针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6867号专利无效决定的诉讼请求。
在该无效决定中,安翰科技拥有的第201610382301.4号“胶囊内窥镜系统及其三维成像方法”的发明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 三聚阳光已多次成功代理重庆金山与安翰科技之间的无效宣告案件,有效维护了重庆金山的市场地位及经济利益,并且因安翰科技与重庆金山之间的多个专利纠纷产生在安翰科技科创板上市的申请过程中,因此在社会上具有较大的影响。
重庆金山vs安翰科技
01 第42757号无效审查决定:维持重庆金山拥有的专利号为201410116387.7、名称为“用于胶囊内镜系统中控制发射功率的方法”发明专利权有效。
02 第43005号无效审查决定:维持重庆金山拥有的专利号为201410119643.8、名称为“提高胶囊内镜系统中监视实时性的方法”发明专利权有效。
03 安翰科技对重庆金山拥有的专利号为200410021933.5、名称为“医用无线电胶囊式内窥系统”专利发起无效宣告请求,在口头审理后撤回申请。
04 第44280号无效审查决定:维持重庆金山拥有的专利号为200510057039.8、名称为“立体成像的智能胶囊式消化道内窥镜”发明专利权有效。
05 第46867号无效审查决定:宣告安翰科技拥有的专利号为201610382301.4、名称为“胶囊内窥镜系统及其三维成像方法”发明专利权无效。
06 第47958号无效审查决定:宣告安翰科技拥有的专利号为201210223444.2、名称为“一种控制胶囊或探针运动的方法”发明专利权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