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联合代理农机企业与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利无效宣告胜利结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59035号无效宣告审查决定,宣告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第201410081447.6号“一种联合收割机的行走装置和联合收割机”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
本案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决定要点为,如果一项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其中一部分区别技术特征被现有技术公开,并且该部分区别特征在该现有技术中所起的作用和其在该技术方案中所起的作用相同,同时其它区别技术特征属于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手段,并未带来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