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联合代理宁波羿诚工具有限公司的专利无效宣告结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 561234 号无效审查决定,宣告宁波市天铭工具有限公司拥有的第201730083012.X号“电钻(CD10)”外观专利权全部无效。
涉案专利与现有设计组合后所得设计的整体形状和各部分的比例基本相同,连接部、电机部、手柄部和电池包的具体形状和各部分比例基本相同,已给一般消费者留下了相近的整体视觉印象,在二者形状非常接近的前提下,其他具体形状差异属于一般消费者不容易关注到的局部细微差异,所造成的差异不足以对整体视觉效果产生显著影响。涉案专利与现有设计的组合相比不具有明显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