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联合代理一审第三人江苏尼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一件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终审结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3)最高法知行终475号行政判决,驳回美国美敦力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22)京73行初13741号判决结果。
在上述判决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了美敦力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第55824号无效审查决定结果,即宣告美敦力公司拥有的“可去除的结合的血栓装置团块”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
美敦力公司曾向法院起诉江苏尼科等侵害该发明专利权,并提出500万元索赔。而这一专利在被宣告无效后,无效审查决定两次得到法院的维持,使得美敦力公司的侵权诉讼不再具备权利基础。
三聚阳光和易聚律所还联合代理了江苏尼科其他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并成功将对应侵权诉讼案件中美敦力公司的发明专利权宣告无效,相关案件受到了江苏省各级主管单位及媒体的报道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