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联合代理的一件专利侵权诉讼结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冀01知民初135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清河县驭能电器有限公司对北京佩特来电器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原告曾以专利侵权为由向佩特来公司索赔3000万。
此次案件涉及的第201320093061.8号“汽车发电机的永磁块转子”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人是驭能公司。驭能公司认为佩特来公司制造销售的产品侵害了这一专利,加之佩特来公司生产的产品销售数量大、地域范围广,遂向法院提出佩特来公司赔偿其3000万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的诉讼请求。
三聚阳光和易聚律所接受佩特来公司委托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59019号无效审查决定,宣告了第201320093061.8号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要点为如果现有技术给出了相互结合并得到权利要求的技术启示,则该权利要求不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不具备创造性。
在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的同时,驭能公司拥有的第202021522007.7号“一种爪极和永磁电机”实用新型专利,也因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不具备创造性而宣告全部无效(第58481号)。
三聚阳光知识产权集团拥有 30 余位专职知识产权律师和专利诉讼代理人,已累计处理 2000 余件专利无效宣告、侵权诉讼、行政诉讼侵权、商标诉讼等各类诉讼案件,包括石药集团左旋氨氯地平专利纠纷、格力电器与奥克斯专利无效案、摩拜单车专利无效案、港珠澳大桥专利无效案、腾讯“微视”商标行政诉讼、中山云腾商标侵权诉讼,利勃海尔商标行政诉讼、周口“长寿山”商标行政诉讼、奥运大脚印发射装置相关专利发明人资格纠纷、乐尔专利权属纠纷、三聚环保不正当竞争诉讼、美国CBI商业秘密诉讼等众多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
其中摩拜公司专利纠纷入选“2017年北京市专利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及“2017年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无效十大案例”,金源茂丰专利纠纷入选“2017年北京市专利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及国家知识产权局“2017年度打击专利侵权假冒十大典型案例”,乐尔科技专利纠纷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典型案例》,爱佩仪与华为“液态防抖镜头”专利无效案及“丁苯酞环糊精或环糊精衍生物包合物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专利无效案共同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左心耳封堵器”专利无效案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2021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等。
三聚阳光针对每一专利纠纷诉讼案件均会成立包含法律专家、技术专家、资深专利代理师、资深律师在内的专家组,对案件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处理,这也是三聚阳光诉讼和无效团队一以贯之的专业服务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