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聚阳光及旗下易聚律所代理的第三人格力电器与原告奥胜公司的专利无效行政诉讼案二审胜利结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2020)最高法知行终147号),驳回奥胜公司的上诉,维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
此案最初的起因是,奥胜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申请,请求宣告格力电器拥有的专利号为201520297414.5号、名称为“空调器”的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理,作出第 33857 号审查决定,维持了该专利专利权有效。
奥胜公司不服这一结果,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奥胜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第 33857 号审查决定。
奥胜公司仍不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结果,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终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上诉请求。这也正是文章一开始提到的案件。
至此,从无效宣告开始,历经一审,再到最后的终审,三聚阳光自始至终都保护了格力电器的“空调器”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有效。而在本系列案之前,三聚阳光已成功代理了格力电器的多起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和专利行政诉讼案件,其中部分涉案专利涉及侵权诉讼标的额达上亿元,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三聚阳光知识产权集团拥有30余位专职知识产权律师和专利诉讼代理人,诉讼类案件胜诉率超90%,已累计处理2000余件专利无效宣告、侵权诉讼、行政诉讼侵权等各类诉讼案件,其中包括石药集团应诉张喜田专利侵权案、格力电器与奥克斯专利无效案、摩拜单车专利无效案、港珠澳大桥专利无效案等众多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三聚阳光针对每一专利纠纷诉讼案件均会成立包含法律专家、技术专家、资深专利代理师、资深律师在内的专家组,对案件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处理,这也是三聚阳光诉讼和无效团队一以贯之的专业服务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