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聚阳光及旗下易聚律所代理重庆金山的专利无效宣告胜利结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 47958 号无效决定,宣告安翰科技拥有的专利号为201210223444.2、名称为“一种控制胶囊或探针运动的方法”的发明专利权全部无效。
截至目前,三聚阳光已多次成功代理重庆金山与安翰科技之间的无效宣告案件,有效维护了重庆金山的市场地位及经济利益,并且因安翰科技与重庆金山之间的多个专利纠纷产生在安翰科技科创板上市的申请过程中,因此在社会上具有较大的影响。
重庆金山vs安翰科技
01 第42757号无效审查决定:维持重庆金山拥有的专利号为201410116387.7、名称为“用于胶囊内镜系统中控制发射功率的方法”发明专利权有效。
02 第43005号无效审查决定:维持重庆金山拥有的专利号为201410119643.8、名称为“提高胶囊内镜系统中监视实时性的方法”发明专利权有效。
03 安翰科技对重庆金山拥有的专利号为200410021933.5、名称为“医用无线电胶囊式内窥系统”专利发起无效宣告请求,在口头审理后撤回申请。
04 第44280号无效审查决定:维持重庆金山拥有的专利号为200510057039.8、名称为“立体成像的智能胶囊式消化道内窥镜”发明专利权有效。
05 第46867号无效审查决定:宣告安翰科技拥有的专利号为201610382301.4、名称为“胶囊内窥镜系统及其三维成像方法”发明专利权无效。
06 第47958号无效审查决定:宣告安翰科技拥有的专利号为201210223444.2、名称为“一种控制胶囊或探针运动的方法”发明专利权无效。
三聚阳光知识产权集团拥有 30 余位专职知识产权律师和专利诉讼代理人,诉讼类案件胜诉率超 90%,已累计处理 2000 余件专利无效宣告、侵权诉讼、行政诉讼侵权、商标诉讼等各类诉讼案件,其中包括石药集团左旋氨氯地平专利纠纷、格力电器与奥克斯专利无效案、摩拜单车专利无效案、港珠澳大桥专利无效案、腾讯“微视”商标行政诉讼、中山云腾商标侵权诉讼,利勃海尔商标行政诉讼、周口“长寿山”商标行政诉讼、奥运大脚印发射装置相关专利发明人资格纠纷、乐尔专利权属纠纷、三聚环保不正当竞争诉讼、美国CBI商业秘密诉讼等众多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三聚阳光针对每一专利纠纷诉讼案件均会成立包含法律专家、技术专家、资深专利代理师、资深律师在内的专家组,对案件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处理,这也是三聚阳光诉讼和无效团队一以贯之的专业服务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