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专利代理机构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络,加强专利代理人与审查员的业务交流,反馈专利代理人在代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听取审查部门对专利代理人及代理机构代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9月7日,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实用新型审查部共同主办的实用新型领域审查专家与专利代理人业务交流培训班在常州召开。总经理张建纲应邀参加。
众所周知,实用新型是我国专利制度的三种保护形式之一,由于其具有申请简便、审批快捷的特点,受到了众多发明人的青睐。在主题发言环节,张建纲以“实用新型专利无效程序实践中的几点体会”为题,通过具体无效宣告案例深入浅出的介绍和评析了实用新型专利创造性的判断标准与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并就高价值实用新型专利的培育发表了看法,探讨了代理人在日常代理工作的敬业精神、价值追求和应发挥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