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记载“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 暗示世间万物冥冥之中自有无形规律掌控。专利分析师作为专利世界的探索者,每天面对海量的专利数据,分析提取各类关键信息,必然需要掌握专利世界的规律,了解专利制度的前世今生。
从历史维度看,人类旧石器时代经历了约200多万年,新石器时代约1万年,有遗迹的人类文明距今约5000年,而专利制度的诞生仅有700多年。专利制度萌芽时期,封建领主直接给特定的人以独占经营权,属于封建特权的范畴,例如英王亨利三世于1236年曾授予波尔多市一个市民制作色布15年的垄断权,爱德华三世于1331年授予一位费来明人以织布和染布的独占权利。为啥国王都喜欢给织布、染布的从业者颁发特权呢?因为当时先进的织布技术、染布技术可是高科技,掌握的人并不多,而英伦三岛当时属于老少边穷地区,毕竟地主(国王)家也没有余粮,做不到对人才的高薪诚聘,大概是为了树立标杆、吸引人才,促进本国工业的发展,就想到了对发明或拥有新技术、新工艺的工匠授予经营特权的妙招,当然技术领域不仅限于织布、染布,还包括钟表在内的机械装置和设备。
世界上最早建立专利制度的国家是当时的威尼斯共和国,它于1474年3月19日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著名科学家伽利略就曾取得过扬水灌溉机发明20年的专利权。但是,威尼斯的这部专利法带有封建特权色彩,只能被认为是萌芽阶段专利法的雏形。
具有现代特点的专利制度是从17世纪以来,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牢固建立逐步形成、发展起来的。企业主为了在商品经济市场上通过自由竞争挫败竞争对手,获得更多的利润,迫切需要研究和采用新技术,不断更新产品,占领市场。同时,企业主要求将其技术发明作为私有财产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受到保护,以便维持其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的优势地位。在上述背景下,以确定对技术发明的垄断权为核心内容的现代化的专利法律制度开始逐步形成。
在上述客观形势的要求下,英国于1624年颁布了《Statute of Monopolies》(一般译为垄断法),这个法被人们称之为“现代专利法之始”。它的基本原则和某些规定直至后来为许多国家在制定专利法时仿效借鉴。因此,一般认为现代专利制度史,是从英国颁布这一部垄断法时起算的。
继英国之后,美国于1790年、法国于1791年、俄国于1814年、荷兰于1817年、西班牙于1820年、印度于1859年、德国于1877年、日本于1885年,先后颁布了各自的专利法。英国经过了200多年实行专利制度的实践,对《垄断法》进一步作了修订,使之趋于完善,1852年正式颁布了专利法。到19世纪末期,实行专利制度的国家达到45个。至此,专利制度经过200多年的发展,其作用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承认,专利权已从封建君主授予的一种特权变成为由国家法律保护的任何发明人都可以依法取得的一种独占性的无形财产权利。
国外的专利制度发展迅猛,在同期的中国又是怎样一番情景呢?下期,小编继续带大家探索专利世界的起源和进化(国内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