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专利权人于2022年07月15日提交的9项权利要求的基础上,我方主张,诉争专利的全部权利要求相对于现有技术与公知常识的结合,均不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因此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这一主张得到了合议组的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三聚阳光和易聚律所曾于2020年联合代理无锡乐尔科技有限公司并赢得专利权属纠纷案胜诉,案号(2020)最高法知民终1258号,该案在当年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2020)》。
在专利无效案中,“现有技术”是评述诉争专利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的基础。如何找到结构相同、功能相似、布局相近、申请在先的其他专利技术,成为了解决无效纠纷的关键。
围绕本案,诉争专利是一种用于测量磁场变化的电桥模块,主要由4组“磁阻”元件构成。当外界磁场变化时,“磁阻”元件的电阻会发生变化,从而改变电桥的输出电流。使用者测出输出电流大小,就可以倒推得到外界磁场变化值。
电桥基本结构示意
由于电桥技术本身结构相对单一、元件数量较少、布局清晰,使得本案在举证手法上具有一定典型性,同时带来两点启示——
1、大特征“拆”小点,更容易找到相似技术
任何一项技术都是其他现有技术的组合或集成。拆解权利要求,从结构、功能、元件、布局等单点出发逐个搜索,更容易找到相近的其他专利。
以独立权利要求1为例,我方将诉争专利的技术特征描述,拆解为两个主要方面:核心元件结构特征、电路布局特征,然后分别展开寻找现有技术证据。
比如围绕核心元件的结构,我方找到了一件同为磁传感器、同样使用磁阻元件,但申请时间更早的专利“旋转磁场传感器”(申请公布号CN102466491A)。直观看去,除图片呈现角度不同(纵切图与立体图),诉争专利与该专利在形态上高度相似:顶部和底部两层元件交替连接中间部分,逐渐向前延伸,整体形似“长城”。这一样式也被称为“多层膜结构”。
磁阻元件结构对比,诉争专利纵切图 vs 证据专利立体构造图
此后,我方进一步考察具体每个部分,二者也基本无差别——上下都是导电层,中间夹的“砖块”则是磁阻元件。于是我们得到结论,诉争专利所谓“多层膜结构”属于现有技术。
当然,拆解也并非无限拆解,否则所有技术最终都会回归基本的物理、化学定律。
有最高法判例((2017)最高法民申3802号)指出,应该结合整体技术方案,考虑能够相对独立地实现一定技术功能、产生相对独立的技术效果的较小技术单元。
实践中,电路、元件的逻辑图、原理图或结构图,往往能够成为一个良好的参考。比如本案中,四组磁阻作为电桥的独立核心元件,其结构便理应成为比对的焦点。
2、国际专利一样被视为现有技术,可以提供技术启示
围绕电路布局,诉争专利在技术特征中描述到,将电桥对外接电的“焊盘”,置于电桥模块的中间且排成一行。我方针对上述特点,基于国际检索,找到了一项名为“电流计”的美国专利(公开号为US2011/0227560A1),其中也包括一个使用薄膜结构的电桥。
该美国专利为了方便地实现模块布局,将电桥部分对外接电的输入输出(P1-P4)都置于模块中部且排成一行,这与诉争专利的技术特征高度重合。
我方主张,该国际专利的焊盘设置布局能够为诉争专利提供技术启示,这得到了合议组认可。
接电处(焊盘)位于电桥模块中间且排成一行,诉争专利 vs 美国专利
回顾本案,我方凭借出色的检索能力找到的证据,为无效宣告的成功奠定了基础。而我方团队四个维度的优势,让他们在类似案件中更容易找到适合的无效证据——
深入行业的知识背景:拥有诸如机械、自动化、通信工程、材料、热物理、化学、石油化工等理工专业出身的律师,能够抓住行业发展脉络找到经典的技术原型;
丰富的专利审查经验:部分员工曾供职国家专利局,均拥有多年的专利审查经验,对于无效认定的审查基准,有着准确、深刻的理解;
成熟的专利检索方法:沉淀20余年的专利代理经验,集团已经形成属于自己的专利检索方法论,便于高效、精准地筛查出具有目标特点的专利技术;
全球范围专利库检索:精通涉外专利检索,扩大举证的选择范围,提高发现相似专利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