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聚阳光及旗下易聚律所代理的权利人仁创科技与长江造型的专利无效宣告案胜利结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 45634 号审查决定,维持了仁创科技拥有的专利号为00108081.4、名称为“湿态覆膜砂及其制备工艺”的发明专利权有效。
三聚阳光关于本发明专利行政、司法程序的代理,最早是在2017年。
当时,仁创科技委托三聚阳光及易聚律所,代理其诉长江造型侵害本发明专利权纠纷案。苏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长江造型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与此同时,长江造型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意图使起诉丧失权利基础。在三聚阳光代仁创科技参加无效答辩程序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第 33831 号审查决定,维持本发明的专利权有效。
而后,长江造型不服第 33831 号审查决定内容,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得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支持,第 33831 号审查决定被撤销。
针对此结果,仁创科技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三聚阳光组成专家组,积极应对,形成了完整的答辩思路,并参加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谈话。最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并驳回了长江造型的诉讼请求。
如今,在长江造型发起的新一轮无效宣告请求(第 45634 号)中,三聚阳光及易聚律所沉着应对,再次保护本发明专利不受侵害,极大地维护了委托人仁创科技的权益。
三聚阳光知识产权集团拥有30余位专职知识产权律师和专利诉讼代理人,诉讼类案件胜诉率超90%,已累计处理2000余件专利无效宣告、侵权诉讼、行政诉讼侵权等各类诉讼案件,其中包括石药集团左旋氨氯地平专利纠纷、格力电器与奥克斯专利无效案、摩拜单车专利无效案、港珠澳大桥专利无效案等众多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三聚阳光针对每一专利纠纷诉讼案件均会成立包含法律专家、技术专家、资深专利代理师、资深律师在内的专家组,对案件进行全方位的分析处理,这也是三聚阳光诉讼和无效团队一以贯之的专业服务风格。
声明:本文提到的“仁创科技”,全称为北京仁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长江造型”,全称为十堰长江造型材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