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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沈阳市知识产权局下发辽沈知法裁字〔2021〕2号、3号行政裁决书,对请求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与被请求人沈阳领盛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作出裁决,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被请求人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投放市场,尚未售出的侵权产品难以保存的,责令被请求人销毁该产品;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许诺销售行为,消除影响,不得进行任何实际销售行为。本案由三聚阳光和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联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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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案件新闻
近日,由三聚阳光和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联合代理的中国农机企业和株式会社久保田的专利无效宣告胜利结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56972号无效审查决定,宣告久保田拥有的第201410500632号“脱粒装置”专利全部无效。
随着科技创新领域的竞争加剧,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普遍提高,不仅重视注册申请阶段的质量,更看重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效率。三聚阳光每年从上年度代理的案例中,选出一批具有典型性的案例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后公布,希望更多的创新主体和知识产权同仁能够从中有所启发和借鉴,增强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决心与信心。2022年,三聚阳光将发布2021年度“专利无效十大案件”、“专利及商业秘密民事诉讼十大案件”、“专利无效行政诉讼十大案件”、“商标诉讼十大案件”四大榜单,欢迎持续关注!
近日,由三聚阳光和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联合代理的中国农机企业和株式会社久保田的专利无效宣告胜利结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56966号无效审查决定,宣告久保田拥有的第201410500900号“脱粒装置”专利全部无效。
近日,由三聚阳光和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联合代理的中国农机企业和株式会社久保田的专利无效宣告胜利结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56960号无效审查决定,宣告久保田拥有的第201410500650号“全喂入型联合收割机的脱粒结构”专利全部无效。
近日,由三聚阳光和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联合代理的中国农机企业和株式会社久保田的专利无效宣告胜利结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56933号无效审查决定,宣告久保田拥有的第201711077878号“脱粒装置”专利全部无效。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三件民事判决书,分别对原告诸城市蔚蓝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侵权纠纷作出判决,蔚蓝公司不仅全部胜诉,赔偿金额也达到了220多万。该系列案件由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联合代理。
近日,由三聚阳光和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联合代理湖南湘龙电气有限公司的专利无效宣告案胜利结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56735号无效审查决定,宣告湖南昊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拥有的第201610385166号“一种配电柜或配电箱的多断路器排布方法”专利全部无效。
7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发第56957号无效审查决定,宣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第201620742501号“电池顶盖组件”专利全部无效。本案无效宣告请求人仍为中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现名: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还是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2019)赣 01 知民初 59 号、(2019)赣 01 知民初 60 号两份民事裁定书,准许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撤销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的侵权诉讼。此次两件侵权诉讼标的额达8000万元,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是格力电器和苏宁易购的联合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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